发言至此戛然而止。听众的心早被感动了,有的捶胸顿足,扑过去要撕扯被告;有的眼圈泛红,为老妇人流下同情之泪;还有的当场解囊捐款。在听众的一致要求下,法庭通过了保护烈士遗孀不受勒索的判决。
“煽情”式演讲,强调的是让听众产生欲行、欲动效果。那么,如何使这种演讲收到让听众“闻风而动”的效果呢?要做到这一点,除了演讲内容要能切中听众的心灵要害之外,还有一些技巧性问题。古人云:情动于衷方能有所行。也就是说,“感动”、“激动”是“行动”的前提,因此,要增强“煽情”效果,首先要让听众“动心”、“动情”。
演讲中传情达意,要以意义为内容,没有内容,就没有演讲的思想和感情。但是,演讲的语言又是以声音材料为载体的,没有声音,无所谓演讲;虽有声音,但没有感情变化,像和尚念经一样,同样称不上演讲,因为不能准确地表达思想内容,因此不能感动人。
演讲是要感染人的,其重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语调流露真情。坚定的、犹豫的、高兴的、哀痛的、期待的、失望的、昂扬的、颓废的等复杂的感情,都可以通过语音语调的高低快慢、抑扬顿挫表现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