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学校亦为乡老饮酒游息习礼之地
《左传·襄三十一年》:“郑人游于乡校,以论执政。然明谓子产曰:‘毁乡校何如?’子产曰:‘何为?夫人朝夕退而游焉。’”又,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国索鬼神而祭祀,则以礼属民,而饮酒于序,以正齿位。”注:“正齿位者,《乡饮酒义》所谓‘六十者坐,五十者立侍,六十者三豆,七十者四豆,八十者五豆,九十者六豆’是也。必正之者,为民三时务农,将阙于礼,至此农隙,而教之尊长养老,见孝悌之道也。”此以后世社会窥测,于学校之中而养老、而饮酒、而父老游息,且宾兴于是、乡射于此,似于校务有妨矣。而不知古人所谓学,非第讲诵也,凡长幼进退揖让之节,饮酒习射、齿位尊卑、俎豆多寡之分,其礼式皆于学校举行,使弟子及国民得观摩讲习之益,而国家养老又恒于校中,则谓古学校为公共习礼之场所可也。
战国时学宫仍以习礼为重
《列女传》:“孟母其舍近墓,孟子之少也,嬉游为墓间之事,踊跃筑埋。孟母曰:‘此非吾所居。’乃去。舍市旁,其嬉戏为贾人炫卖之事。孟母又曰:‘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也。’后徙舍学宫之旁,其嬉游乃设俎豆揖让进退,孟母曰:‘真可以处吾子矣!’”